尼赫鲁在其备忘录中把关于西藏的协定同边界问题联在一起。这份给内阁各部的备忘录,把上述协定说成是“我们与中国和西藏关系的新起点”。他接着写道:“根据我们的政策和我们同中国的协定,应该认为这条[北部]边界是牢固的,明确的,不与任何人讨论的。应沿边界全线建立一系列的边境哨所,特别是在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必须建立边境哨所。” 这个关键性政策指示的意图是很清楚的:印度应当扩展到它认为是自己边界的地方,然后拒绝同中国谈判。中国既然已经在关于五项原则的序言中同意要尊重印度的领土完整和主权,那就只好接受既成事实。
对于尼赫鲁和他的顾问们来说,这只不过是把他们从前应用于麦克马洪线的政策扩大到整个北部边界:即印度把它自己认为是它的边界的走向明确起来,并且当作已定界来对待,听任中国提抗议,而印度则“拒绝重提这个问题”。自从尼赫鲁公开宣布麦克马洪线是印度的东北边界线以来的四年中,北京方面一直没有提出异议;中国默许印度于一九五一年接管达旺,表明北京当时并不想就麦克马洪线挑起争端。在印度人看来,把这项政策扩大到边界的其他各段,乃是合乎逻辑的必然步骤。然而,尼赫鲁武断地决定北部边界的其他地段都是“明确划定”、“不容讨论”的边界线,他这个步骤就把边界问题转化为争执,而争执最后又转化为边境战争。
印度不把麦克马洪线提交谈判的决定,排除了印度同中国就这条边界走向取得正式协议的可能性。但麦克马洪线毕竟是一条清楚地(虽不是精确的)画在地图上的已知线,这是印中双方都知道的。现在尼赫鲁把同一原则扩大到中印边境的西段,而这一段的情况却根本不同。在西段,从来没有过象麦克马洪线那样清楚的拟议线,由于对西段地区从没有进行过全面的勘测,也就不可能画出这样的一条线。再者,多年来英国自己所赞成的边界的走向多次更动——数一下,就有十一次更动,但基本上反映了边界的三种走向。尼赫鲁的指示意味着印度将从这三种走向中单方面选定一种,加以贯彻,作为事实上的边界,然后把它当作“不容[同中国]讨论”的题目。假如印度选定的边界走向正是中国所能接受的,那倒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当然,如果真的“不容讨论”,也无法正式划界),在这种遥远而又荒凉的地区,有一条双方接受的事实上的边界,也就可以过得去了。然而,当时明摆着的危险是:印度打算在西段选定的一种走向会是中国所不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