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双方在一九六二年五月同时宣布为了发展友好睦邻关系和维护边界安宁,准备划定边界的时候,中国和巴基斯坦(后者出于自己方面的原因) [ 注:巴基斯坦的立场是:查谟和克什米尔是它同印度之间有争议的领土,这个问题应根据该地区人民的意愿,由联合国主持公民投票决定。因此,巴基斯坦并不主张,目前为它所控制的毗邻中国的这部分领土已在法律上构成巴基斯坦的一部分——虽然在事实上是把它当作巴基斯坦的一部分来对待的。 ] 都采取了一丝不苟的做法。他们把双方的边界描述为新疆和“由巴基斯坦控制其防务的地区相接壤的”一段边界;并声明双方将达成的协议是属于临时性质的;在印度和巴基斯坦解决了克什米尔争端后,如有必要可重新进行谈判。这样,签约双方就避免了在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上承担义务。而印度的立场是:克什米尔大君的一切领地都是印度的一部分,克什米尔的争端是不存在的;要讨好印度政府的都必须同意这个观点。印度这一次的反应特别强烈,因为新德里一直认为中国在克什米尔争端的问题上是偏向印度一方的。 印度对中国提出抗议说,“巴基斯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没有共同边界”,并指控要在法律上属于印度的领土上划定“一条不存在的共同边界”的建议,是“为了达到中国近数年来一直追求的侵略印度的目的的一个步骤”。(到了一九六二年夏季当中,新德里和北京之间外交信件来往中所使用的语言已经变得很激烈。)此外,印度接着说,“在这一段没有边界争端……”并宣布他们将否认中、巴之间的任何边界协议。 [ 注:以前,巴基斯坦曾从反面警告安理会说,“无论是印度或是中国,对于有争议的[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的领土所采取的立场或所做的任何调整,都是无效的”。自由克什米尔(巴占区)主席卡·哈·胡希特(K.H.Khursheed)说,如果中国“瞒着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同印度达成任何协议,将“意味着对印度的扩张主义政策给予道义上的支持”。另一方面,该邦印占区总理巴克希·吴拉姆·穆罕默德(Bakshi Ghulam Mohammed)则警告印度政府说“克什米尔人和拉达克人将不会接受对拉达克领土的任何割让”。中、印边界争端和印、巴对克什米尔争端之间的相互纠缠,将使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更加复杂化。现在中国将会坚持,在克什米尔归属问题解决前,中国同印度对边界西段可能达成的任何协议都是属于临时性质的;因为如果不这样,就等于默认印度对克什米尔的主张,从而会牺牲中国同巴基斯坦的友好关系。而另一方面,如果印度签署这样一个临时性质的协议,就等于自行放弃它长期来坚持的主张——就是说在一九四七年克什米尔邦的大君归属于印度时,克什米尔的法律地位就已最终地解决了。]
北京在复照中悻然地质问印度“是不是在制造了中印边界纠纷之后,也希望在中巴之间出现同样的纠纷呢?”事实上,对这个问题的扼要回答应该是“是的”。自从一九六O年以来,印度政府就一直企图教训巴基斯坦,在北方边界的问题上对中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目的是要巴基斯坦采取与印度同样的立场。正如尼赫鲁所说的,“我们过去在这个问题上曾以友好的态度对待巴基斯坦政府,因为我们认为在这个边界问题上,他们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应该同我们正在采取的行动一致起来,而不应该相互矛盾”。印度的立场是:从阿富汗到喀喇昆仑山口之间这一段边界,已为习惯、传统和条约所划定,因此,它也同中、印边界一样,不能成为协商的题目。印度要巴基斯坦追随它的做法,否认边界争端的存在——这就是说,坚持要中国接受巴基斯坦对边界的主张。
相反地,巴基斯坦同意了中国的看法,即认为两国边界从未正式划定,并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三日在北京开始谈判。(并非偶然的是,在同一天中国同它另一邻国蒙古签订了一个边界条约。)在进行了一番巴基斯坦代表称之为吃力的但是合理的谈判之后,两国政府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共同宣布,已经完全“取得了原则协议”,并建立了有关的程序着手进行签订边界条约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