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印度由于向中国作过保证,因而起先并没有打算在兼则马尼地区设立另一个哨所,那么印度外交部事后批准设立多拉哨所,就标志着事情已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假使官员们那时建议说鉴于印度已保证不改变塔格拉山脊下面的现状,因此应撤销新的哨所,那末哨所本来可以悄悄地撤走,而不致有什么困难。陆军方面肯定不会反对。多拉哨所从战术上看是个负担,如果设在南面几英里处会更好一些。既然中国到那个时候还没有对多拉哨所的建立作出反应,那么把它迁到另一个地方去,也用不着害怕有人会指责政府屈服于中国的压力。也许外交部是忘记了它早先向中国作过的保证。 [ 注:说印度外交部会干脆忘掉这样重要的一件大事,并非无稽之谈。一九六五年,印度政府极力否认库奇-兰恩地区的印巴边界存在任何争端。外交部简直忘掉了大约八年前,在与巴基斯坦订立的一个协议里,它曾经明确承认这样的争端是存在的。后来有一名记者提醒政府原来有过协议。 ] 不过,看来更可能的是官员们把建立多拉哨所看作是执行要在印度提出要求的所有领土上行使印度的全部权利的前进政策的组成部分。据后来透露,在新德里的军人们也给文官们造成了一种印象,以为陆军在东北边境特区是处于强有力的地位,一有机会,就能把中国人狠揍一顿。根据那种看法,在麦克马洪线上取得一个局部的胜利,就可以向中国显示印度是真正说到做到的,从而便于在西段向前推进。 总之,设立多拉哨所是被批准了的。但上级却没有对第四师澄清边界的位置,也没有批准把哨所移到塔格拉山脊的主要山口上去的建议。但第四师师部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多拉哨所的建立很可能引起同中国的纠纷。不仅印度陆军自己的地图上都标明该哨所的位置是在中国境内,而且五月间还在该哨所附近发现一块用中文写的木牌,七月份在提斯浦尔译出,原来是宣告:“这是我国山河”。印军为了防范起见,从达旺派了一个步兵连进驻多拉南面的伦坡,当时估计从伦坡到多拉是一天的路程。 多拉哨所设立后,过了三个月,中国没有采取行动。这段时间里,印度在西段推行前进政策使那里的形势变得十分紧张,双方经常开火,互有伤亡。东段一直还是平静的。到了九月八日上午,中国军队用对付印度在西段的前沿哨所同样的办法,来对付多拉哨所。一支中国部队突然从塔格拉山脊开下来,逼近了哨所。哨所的指挥官已经担心了好几天,因为他派出的一个分队曾与中国部队遭遇,中国部队叫他们马上离开这一地区,否则就把他们撵走。他起初认为朝他的哨所开来的中国部队就是为了实现上述威胁的,后来他承认他向师部报告时夸大了中国部队的人数。第一支中国分队显然只有六十人左右,而他却报告说有六百人左右。他盘算着如果他把比较实在的数字报上去,上级就会叫他用他手头的小部队应付局面;而如果报告说他受到几百名中国部队的威胁,上级就肯定会派陆军来支援他。 多拉哨所没有被包围。中国军队没有迹象要进攻它。但他们在靠近和可以控制这个哨所的地方驻扎下来。他们重复使用了在西段对付印度向前推进的那套战术。 北京在地面上采取行动后,接着在九月十六日在外交上提出抗议。北京的照会回顾了印度军队“一九五九年侵入了所谓麦克马洪线以北”的兼则马尼,“赖在那里不走”。北京指责印度方面现在更侵入了扯冬。“这种步步蚕食的行动充分暴露印方侵略野心之大,也表明印方正积极扩大紧张局势到中印边境全线。”照会最后提出当时人们听惯了的警告,如果印度一意孤行,必须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