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擘餅聚會
分享:余光昭
聖經: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十五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