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en

Description

2014年7月18日心靈復興追求聚會

分享:余光昭

聖經: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7-18)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 ?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1-4)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16, 36)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17)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