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森美
我与妻子拍拖到组织家庭共处19年,育有一名三岁孩子。由一无所有的我们,共同努力之下,今时拥有两间房子与一间公寓。毕竟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家庭纠纷是难免的。一直以来我都把所有收入上缴,只拿少许生活费,因明白当我一无所有时妻子与我的努力。MCO我们认识了一位49岁的女property agent,她也是一名有家庭的女人,她接近我太太想与太太做朋友,由于太太在友情上曾受伤,所以当太太问我意见时,我觉得这人还不错所以鼓励她勇与接受。很快她们成为好朋友,也时常到我家过夜。每次过夜(三天)太太都与她同房。我问太太为何来的这么密(每星期三天),为何每次你都没回自己的房间,太太告诉我她家庭有问题。直到有一天,我们吵, 太太告诉我,她们的关系是爱人了。太太要求离开我们的家与她生活。从此,以泪洗面是我的曰长。想过放手,但很不舍。为了孩子,我接受太太建议,她会三天在外,四天回家。我真的不知道还有谁能相信,一个一起经历高底的人,结果变了一个很陌生的人。感觉自己是很没用的人。
Jo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