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香港人圍立法會的藍絲反對美國民眾圍國會山,唯一的標準就是law and order(法律和秩序)。那麼如果讚成香港圍國立法會的人反對美國民眾圍國會山莊又是否精神分裂?判準到底在哪裡? 特朗普對圍國會山有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