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法官在法庭雖然有無上的權力,但是應該盡量以最大的容忍,在不影響審訊的過程中給予所有人最大的空間和自由。
黃藍雙方不滿裁決結果投訴香港司法界颷升!
張舉能走馬上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能否令港人對法治重獲信心又能令中共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