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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州長紐森近日簽署的一項新法律,更多患有未經治療的精神疾病和成癮問題的加州人,可能會被拘留,並被迫接受治療,此舉旨在幫助徹底改革加州的精神衛生系統,並解決日益嚴重的無家可歸者危機。
新法律改革了該州的監管制度,擴大了「嚴重殘疾」的定義,包括因未經治療的精神疾病患者,或使用毒品和酗酒而無法滿足自己基本需求的人,例如食物和住所。

地方政府表示,如果一個人拒絕接受幫助,現行的加州法律,就會讓他們束手無策。
該法律旨在讓當局,更容易地向患有未經治療的精神疾病或酗酒和吸毒的人,提供護理,其中許多人是無家可歸者。 該法案的部分目的是解決該州的無家可歸者危機。 事實上,加州有超過171,000名無家可歸者,約佔全國無家可歸者人口的30%。 過去幾年,加州花費了超過200億美元,來幫助他們,但效果好壞參半。 這項立法是更新加州已有56年歷史的心理健康監管法律的最新嘗試。 在這項安排中,法院指定某人為另一個人做出法律決定,包括是否接受醫療和服用藥物。
該法案得到了加州精神疾病國家聯盟,和加州各大城市市長的支援。 他們表示,現有的監管法律,使得向最需要的人提供心理健康治療,變得困難。

不過也有很多人反對這項法案,該法案的反對者,包括殘疾人權利宣導者,擔心新法律將導致更多人被監禁,他們的基本權利被剝奪。
他們說,強迫一個人接受治療,也可能適得其反。 或許會使得被監禁的人不論在心理還是身體上都產生更壞的效果。 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可以違背精神疾病患者的意願,將其拘留。
該立法旨在,為將患有精神疾病和毒癮問題的人送入監獄系統,提供一種替代方案。 此外該項法律將於2024年生效,但各縣可以將實施時間推遲到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