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通過的AB-5法案,要求共乘公司UBER和Lyft將駕駛員視為僱員,享有員工福利,而年底出台的22號法案則加以修正,面對增加的開銷,自一月中開始,共乘公司對加州乘客加收額外費用,用以支付司機的福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