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制定了全國最嚴格的塑膠減量措施,以大幅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並大幅提高塑膠回收率。 州長紐森於週四6月簽署了SB54新法。 紐森在聲明中說:「我們要給孩子們一個沒有塑膠垃圾的未來,不能讓其堵塞我們的海洋、殺死海洋動物,污染我們呼吸的空氣、喝的水和吃的食物。 “”加州不容許塑膠垃圾充斥水道,讓我們呼吸變得困難。 我們會追究污染者的責任,並從源頭上削減塑膠使用。 “ 根據SB54,銷售帶有一次性塑料包裝、食品容器和餐具等產品的公司將有十年時間來減少其使用。 具體而言,他們必須在2027年前將一次性產品中的塑膠減少10%,在2032年前減少25%。 減少塑料包裝可通過減小包裝尺寸、改用不同材料或使產品易於重複使用或充裝等方式來實現。
新法規定,到2032年,在加州購買或銷售的產品中的一次性塑料包裝至少65%必須回收。 而其臨時要求是,到2028年回收至少達30%,到2030年至少達40%。 該要求不適用於塑膠飲料瓶,因它們已自訂回收率。 加州這一新法律還要求到2025年,不可回收的發泡聚苯乙烯(也稱為泡沫塑膠)的用量減少25%; 如果未達目標,該材料將完全被禁用。 不遵守新法的公司將被處以每天最高5萬美元的罰款。
新法還要求塑膠生產商必須成立「生產商責任組織」 ,負責制定計劃以滿足新法要求。 該組織必須從2027年開始,在10年內每年向生產商收取5億美元,共計收到的50億美元將據新法成立基金,用於減少塑膠污染和“減輕塑膠對環境影響”。 大自然保護協會讚揚了這項新法,稱其為“美國減少一次性塑料包裝和食品器具污染的最全面、最雄心勃勃的政策”。 這個環保非營利組織是支援該立法的數十個團體和地方政府之一,其它的還包括Oceana、海洋保護協會、加州城市聯盟、加州農村縣級代表、塑膠回收商協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