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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

  唸誦儀軌中,「我與一切母親有情,從無始以來乃至現在,雖已領受總輪迴、別三惡趣種種痛苦:……。」一段,說的是在心中回憶皈依二因,皈依是否清淨即有待於此。皈依之因有二:怖畏與信心,前者為憶念輪迴總、別之苦而感生恐懼;後者為相信三寶有救苦的能力。大乘不共皈依中,則再加上對其他受苦的有情生起悲憫,共計三因。等到下面講皈依正行時,我再詳述這些內容。45

  在自己周圍,觀想以父母為代表的一切有情圍繞,他們的體性為各趣眾生,正經受著各趣之苦,外表則為能說、解義的人相,呈黝黑狀。誦皈依文時,應觀想自己帶頭領誦,一切有情跟著自己同作皈依。

  在大會唸誦時,四句皈依合起來一塊兒念。但在修「道次第」引導所緣時,為了修持的方便,可分開來各別計數。例如,念「皈依上師」的時候,觀想五部上師而作皈依,並觀甘露降注淨治。如用念珠計數念一圈的話,那麼前五十多遍應修淨治不順品的所緣,後五十多遍應修順品功德增長所緣。在第一部分,觀想降注以白色為主的五色甘露46及光明,灌入自他一切有情的身心,我們無始以來所集的罪墮,特別是捶打師身、違背師語、惱亂師意、不信輕毀等,總依上師所造的一切罪障,均變成煙汁碳水向外流出、內身清淨。接著在第二部份觀順品增長:想上師的身、語、意功德,變成以黃色為主的五色甘露及光明,注入自他一切有情,由此壽命、福德及教法功德悉皆增長,特別是獲得上師的身、語、意加持。

  同樣的,在念「皈依佛」時,我們觀想從密宗四續部本尊和顯教諸殊勝化身,降注甘露並淨治白他一切有情。依佛所造的罪計有:以惡心出佛身血、對佛像評論優劣、將佛像作抵押、將佛像當作商品來販賣,及以惡心拆毀(塔等﹞意所依等等。其中第一種罪,如提婆達多將一塊大石擲向佛陀,致使佛陀出血那樣,我們現在雖然不可能犯,但可能會犯其他幾種。

  「評論優劣」是指對佛像的形像提出批評。以前大瑜伽師獻上一尊文殊像請阿底峽尊者觀看,並問道:「不知此像是好是壞?如果您覺得好,我將用絨巴迦格瓦供養我的四錢黃金買下它。」尊者回答說:「王尊文殊之身無有不善,但做工中等。」我們也應這樣,除了說工有好壞外,不可批評佛的身相。

  至於「抵押」和「販賣佛像」之事則屢見不鮮,我們當謹防此類的事情發生。

  修順品增長時,觀想佛的十力47、四無畏48、十八不共法49等,成甘露相注入,其他與前相同。

  誦「皈依法」時,從以證正法為體的經函降注甘露,淨治自他有情。依法所造的罪計有:謗捨正法、販經如貨、不敬佛經、賣經為食等等。這些罪過我們很容易犯,後果也特別嚴重。

  第一「謗捨正法」,例如,以大乘法為由譭謗小乘、或以小乘為由譭謗大乘;以及顯、密、四續部、薩迦、格魯、噶舉、寧瑪等各以自宗為由而對他派所作的一切譭謗;下以為然地跨越經書和字紙等舉動也是謗捨正法之業。某些人喜歡將字紙等置於座墊下,似乎故意要造集惡業。《三摩地王經》等佛經中說,謗捨正法之業後果極為嚴重,前已詳述。

  「販經如貨」,是指將經典當作財物來進行販賣:「不敬佛經」,例如,將經典置於露地上,用牙垢塗抹經書,手指沾上口水來翻書頁,將器具放在經書上等,過失極其嚴重。據說阿底峽尊者到達阿里的時候,行一位咒師起先不願來聽法,後因聽說尊者對一位文書用齒垢塗經難以忍受,而說:「啊呀!不可!不可!」時,這位咒師才生起信心前來聽法。我們這些經常和經書打交道的人,應該加倍小心,因為這些過失極其重大。

  〔買經為食」,是指受用賣經得來的錢財,這種過失也是極為嚴重的。以前有一位大成就者,名叫溫敦傑岡巴50,是「香巴七寶」51中的第五位大 師,修觀音法得成就。他的一位在家施主,因為家道中落而出售一套十萬頌《般若經》,為懺此罪,施主請來傑岡巴等四位出家人,用賣經得來的錢買來食物供養他們。當天晚上,傑岡巴一下子病得十分嚴重,他入定觀察,見體內有一個白色阿字來回跳躍而引起劇烈疼痛。於是向本尊祈禱,觀自在現身說:

  「你們這幾個人賣經為食,此事極為下妙。因為你的罪障較輕,所以現世即報,而他們幾個將別無選擇地墮入地獄。你現在應該修造一部金字十萬頌《般若經》來懺罪!」

  本尊另外又說了供淨障朵瑪的方法,命他鄉修。傑岡巴照辦後,身體就好了。修增長所緣時,應觀「滅」、「道」等法成甘露相注入自他一切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