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五、皈依學處
皈依學處可分兩種:(辛一)各別學處;(辛二)共同學處。
辛一、各別學處
各別學處中又分(壬一)應遮學處;(壬二)應修學處二種。
壬一、應遮學處
⑴ 不皈依世間天神
皈依佛後不可皈依世間天神。現在連一些比丘在遇到意外,窘困無奈時,也跑到世間天神像前,叩頭如倒蒜,這種行為敗壞了佛弟子的聲譽。如前已述,如果認為有兩種不同皈依處,將破壞自相續的皈依律儀,並被逐出內道的行列。
我們可以對天、龍、王魔、厲鬼等施以朵瑪及作香施、煙施,只是請他們作如法的助伴,而不必皈依。就像給別人送禮,請他們幫忙辦事,而不需皈依一樣。
⑵ 不損害有情
皈依法的人不應傷害有情。傷害的意思,不僅是指屠殺、捶打和掠奪等情節特別惡劣的事情,指派不正當的苛捐雜稅、以及虐待動物,如強迫牲畜超重馱負等,也是損害有情的行為,不可以去做。
⑶ 不與外道共住
皈依僧後不可與外道交往。雖然在藏地並沒有真正的印度外道,但還是有與之類似的人,他們不信三寶和業果,認為這些都是善辯的上師、格西們捏造出來的。我們應避免與這類人深交。我們的見地尚不堅固,很有可能輕信他們的話而改變信念,所以應當與這些惡友保持距離。
某人在格西博朵巴面前提出他對佛陀降世的懷疑,當時格西善巧地反駁說:「那麼您的祖先德烏那貢也從未出現過。」此人說:「他是確有其人,因為他留下某某手跡、某某遺物。」博朵瓦引用相同的理路說:「佛陀也留有這些遺規、這些經典!」此人才相信佛陀曾降臨於世。
壬二、應修學處
⑴ 恭敬佛像猶如大師
皈依佛後,對—切佛像都應想成是真正的佛,包括質地低劣或形狀醜陋的佛像,甚至「擦康」內的殘破佛像亦然。 《親友書》中說:
「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
我們往往對來自印度的「利瑪」像47和銅像、金像等抱有很大的敬重,將這些佛像安置在佛龕的最深處;對泥等製成的佛像卻沒什麼信心,已殘破的佛像就放在堆垃圾的地方,準備有一天送到「擦康」。先輩祖師們說過,將佛像往外送,無異於將自己的福報往外推。
同樣的,唐卡一舊,就把緞質邊幅拆掉,捲起正中的畫面處理掉。這已暴露出當事者對三寶缺乏信敬,內心已經腐爛。
⑵ 下至一字紙頁應敬如法寶
皈依法後,下自一字也應敬之如真正的法寶,否則生生世世將變成愚癡無知之輩等,過失極大。霞惹瓦曾說:
「我們對法任意戲弄,不恭敬法與法師,這是惡慧之因。我們現在已經夠愚昧了,不要再積集愚癡的因。如果將來比現在更愚癡,我們又該如何呢?」
我們通常把一枚五分硬幣看得比一張字紙更貴重。如果我們發現有錢掉入泥坑裡,會設法用長棍等物撈取,對字紙則不然。
以前嘉旺卻傑(佛王法主)48擔任基巧堪布49時,政府任命他負責「鐵虎年調查組」50。
當時他的辦公處堆滿了各地宗溪眾多的官書文契,每當要走動,像如廁的時候,他總是先搬移文件,空出一條通道才走,此做法應當傚法。
⑶ 下至紅黃僧衣殘布應敬如僧寶
皈依僧後,對掉落在地上的僧衣殘布、補釘或穿在身上的僧衣也應保持極大的恭敬。格西敦巴仁波切和大瑜伽師在路上發現一塊黃布補釘時,不是貿然踩過,而是撿拾起來抖動乾淨後,再放在潔淨的地方以示恭敬。這樣的行持我們應當傚法。
《地藏十輪經》中說:
「瞻波華雖枯,尤勝諸餘華;
犯戒罪比丘,仍勝諸外道。」
假如我們對犯戒比丘不敬,會導致什麼樣的過失呢?其過失當如《勸發增上意樂經》中所說:
「希樂功德住林藪,不應觀察他過失,
不應起心作是念,我是超勝我第一。
此驕是諸放逸本,永不應輕劣比丘,
一劫不能得解脫,此是此教之次第。」
辛二、共同學處
共同學處有六條:(壬一)由念三寶功德之門再再皈依;(壬二)由念恩之門嚼瞰之先應作供養;(壬三)安置他有情於皈依;(壬四)由念利益之門晝三次夜三次皈依;(壬五)隨作何事皆倚仗三寶;(壬六)下至戲笑乃至命難亦不捨三寶。
壬一、由念三寶功德之門再再皈依
我們應該經常回憶先前講述的內、外道大師和教法的差別,以及三寶各別的功德,而不斷地皈依三寶。
壬二、由念恩之門嚼瞰之先應作供養
佛、法、僧三寶應時刻銘記在心,每當享用飲食的時候,先將薦新部分供養三寶,如此供養,功德極大(帕繃喀大師進一步開示說,因為三寶乃是無上福田,所以供養時不能摻雜有輕蔑、放逸、懈怠等心,下至供養一杯淨水,也應恭敬如新任司膳官獻茶予勝者一切種智。51)
壬三、安置他有情於皈依
相信並販依「富藍那」52等外道祖師或苯教祖師「辛饒」及其教法、入教惡友等,因而造集惡業的人士,應當勸喻說服;其他尚未對三寶有信仰恭敬而可以引導的人土,應當在談話間講述三寶的功德。透過這些方式使人皈依三寶。
壬四、由念利益之門晝三次夜三次皈依
認可三寶為真正皈依處,至誠生起信心,晝夜六時皈依三寶。
壬五、隨作何事皆倚仗三寶
事情無論大小,都應倚仗三寶,勤供三寶後進行。不能懷有惡意諂誑等,也不可皈依土地神、王魔、厲鬼、占卜師和苯教徒等。
壬六、下至戲笑乃至命難亦不捨三寶
一旦捨棄皈依,就會脫離內道。既然不足內道,就再也下是沙彌、比丘、菩薩種性和密宗師。皈依雖然不是捨棄一切律儀的唯—因素,但如果捨棄了皈依,就捨棄了所有律儀。所以,大到生命危難,小到玩笑賭誓,都不能捨棄三寶。《道次第廣論》中說:
「若與為命亦不棄捨有違犯者,實捨皈依;如是雖末捨棄三寶,然亦愛執三寶異品大師等三,亦違不言有餘大師,心未誠歸,故亦成捨。」
(帕繃喀大師接著講述了一個寧捨生命也不捨三寶的例子:過去有外道脅迫一位佛教居士,如果不捨棄三寶就得死亡,居士不願捨棄皈依,遂遭外道殺害,死後投生天界。隨後大師又將上述內容覆講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