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澳洲的陪審團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之一。陪審團由來自不同背景與生活經驗的社會群眾所組成。他們可以客觀獨立的判斷,提出自己的看法,輔助法官的判決,但有時候也有例外。最近有一個40年前的案子Chris Dawson, 法官同意被告律師要求,因為顧慮社會大眾可能受到電子媒體的影響,取消陪審團的出席,最終仍然判決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