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是不撐傘,是因為不喜歡下雨天;如果我不撐傘,是不是就能代表不承認今天下雨?
今天不是下雨天,因為今天沒有撐傘,所以不算下雨天。
淋了一整條街的雨,我在你的後座不顧旁人的,大聲唱著那些年;但那些年上映時我未滿十八,甚至到了我會算排列組合的時候,仍然不夠資格進到戲院看這部電影。
但青春這首歌,誰能不會唱呢?
明年即將邁入2字頭,說實在的,我已鮮少冒險;我不再冒著大雨騎往北海岸,不再半夜漫遊台北街頭,不再因為不滿意自己的作品而焚燒稿紙,不再若無其事的走到公車站牌,等第一班公車出現就坐上,再隨意選一站下車。
我不再是無事一身輕的飄渺人間,再也無法不去意識到自己不能永遠任性下去了。
永遠年輕就永遠那樣。
但是偶爾年輕,何嘗不可?
即使雙眼模糊,口罩被雨水浸濕,即使我明天一早起床有60%的機率會出現感冒的前兆,但是真真實實的被台北淋濕,感覺真好。
忽然想起上星期在搖晃的公車上男人輕輕護著女孩的頭、斑馬線的另一端有個男學生拉著女學生的手腕過馬路、還有一對老夫妻戴著貝雷帽與高帽優雅的散步⋯⋯轉瞬之間,人間燈火通明。
痛苦跟愛同時重擊在生命之上,而我逐漸從昏迷中甦醒;神經蔓延至生活的每一處,此時此刻,我的靈魂正暢快且舒適的脈動著。
我居然開始聽窗外的雨聲發呆,莞爾一笑,原來19歲的第三個月,我開始喜歡下雨天了。
作者:屋夏 @02lu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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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s://unsplash.com/
音樂片段:Apple GarageBand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