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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旨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機關要求廠商提前完成工程,廠商配合趕工而衍生額外費用,事後雙方就趕工費用的支付產生爭議,爭議焦點在於機關是否同意支付趕工費用,以及監造單位在此爭議中的權限範圍。
本集我們將針對上述「趕工費用&監造權限」這一主題,從各級法院的判決,了解法院的見解。從中我們可瞭解,於施工過程中,保留可能爭議事項之事實、及證據,是多麼的重要。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S09-邏輯思維工程應用之九:「趕工費用&監造權限」爭議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機關要求廠商提前完成工程,廠商配合趕工而衍生額外費用,事後雙方就趕工費用的支付產生爭議,爭議焦點在於機關是否同意支付趕工費用,以及監造單位在此爭議中的權限範圍。
本集我們將針對上述「趕工費用&監造權限」這一主題,從各級法院的判決,了解法院的見解。從中我們可瞭解,於施工過程中,保留可能爭議事項之事實、及證據,是多麼的重要。
 
壹、案件緣起
 
某機關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由A營造公司承攬,由B工程顧問公司負責監造,施工期間,機關要求廠商提前完成工程,廠商配合趕工而衍生額外費用。事後雙方就機關是否同意支付趕工費用,及機關是否有授權監造單位,產生爭議進而導致雙方產生訴訟。
 
在此訴訟中,雙方爭議主要焦點為:
1.機關是否應支付趕工費用給廠商;
2.監造單位是否有權限,核定廠商之展延工期及趕工費用。
我們將以此二項爭議事項,說明訴訟雙方(廠商、機關)的主張,法院判決結果及理由,並探討從本案中可以學習到的經驗。
 
本案歷審裁判共三審,請詳本集逐字稿,各審判決文可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5 年度 重訴 字第 112 號判決 96.01.26
臺灣高等法院 96 年度 建上 字第 37 號判決 96.12.26
最高法院 97 年度 台上 字第 777 號判決 97.04.17
 
貳、訴訟雙方對爭議事項之主張及其理由
 
本案爭議核心環繞於「趕工費用之給付」以及「監造單位權限」。
 
廠商主張:由於機關要求提前完工,廠商配合趕工並支出相關費用,依據「工程趕工計畫審查會議記錄」結論,以及機關給監造之函文,機關應給付趕工費用。 另外,廠商主張監造單位已同意展延工期,且依據契約條款,此展延不需經機關同意。
機關主張:廠商趕工費用之計算基礎為縮短工期X天,但實際趕工期限僅Y天,遠少於X天,因此廠商不應依此計算趕工費用。此外,機關認為展延工期,未經其同意,並對該展延之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質疑。
 
參、針對「爭議事項」,雙方對他方所提理由之反駁
 
廠商反駁:系爭工程實際趕工天數並非重點,因機關已同意支付趕工費用。 關於展延工期,廠商強調依據契約條款,機關已將審查權責授予監造單位,其決定應受尊重。
 
機關反駁:協議書中關於趕工費用的條款,並非機關同意支付的證明。關於展延工期,機關堅稱廠商並未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展延的必要性,且最終決定權仍在機關。
 
肆、法院判決結果及理由
 
一審法院:判決機關應支付廠商請求的趕工費用及利息。法院認為機關已將審查權責授予監造單位,且監造已同意廠商提出的趕工費用,因此機關應予支付。 另外,法院也認可廠商提出的展延工期。
 
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判決。二審法院同樣認為機關已將審查權責授予監造單位,其決定應受尊重。
 
三審法院:維持二審判決。最高法院支持二審法院的見解,認為機關應依約支付趕工費用和利息。
 
法院主要依據以下理由判決機關應支付趕工費用:
1.契約解釋:法院認為根據契約條款和雙方實際行為,機關已將審查和同意趕工費用的權責授予監造單位。
2.監造單位意見:監造單位已書面同意廠商提出的趕工費用,且認為展延工期天數合理。
3.誠信原則:機關在工程已依趕工計畫完成,且監造單位也同意各項費用支出的情況下,不應再以行政程序為由拒絕支付趕工費用,此舉違反「誠信原則」。
 
伍、廠商勝訴的主要關鍵
 
廠商勝訴的主要關鍵在於其成功證明以下幾點:
1.機關已將審查和同意趕工費用的權責授予監造單位。
2.監造單位已書面同意廠商提出的趕工費用和展延工期。
3.機關拒絕支付趕工費用的行為違反誠信原則。
 
陸、從本案中我們可學習到什麼?
 
1.本案突顯了契約條款明確性,和監造單位權責的重要性。
2.明確的契約條款有助於避免後續爭議。在工程承攬契約中,應明確約定各項費用之計算方式、審核流程、以及各方的權責義務,以減少日後產生糾紛的可能性。
3.監造單位的角色至關重要。本案中,監造單位的意見成為法院判決的關鍵依據。因此,業主在選擇監造單位時,應審慎評估其專業能力和公正性,並在契約中明確約定其權責範圍。
4.保留施工過程中的相關證據:施工過程中,應妥善保存會議記錄、設計變更文件、工程照片等資料,以便日後發生爭議時,能提出有利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柒、誠信原則
 
在本案件中,法院明確指出「機關拒絕支付趕工費用的行為」,違反了「誠信原則」。所謂「誠信原則」,又稱「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則之一,要求當事人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應秉持誠實、信用和善意。此原則目的在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並確保法律關係的穩定性。
 
此外,法院認為機關已將審查和核准趕工費用的權限授予監造單位,且監造單位也已書面同意廠商提出的費用,在此情況下,機關若仍拒絕支付,則有違「誠信原則」。
 
總結而言,誠信原則在本案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補充了契約條款的不足之處,並限制了機關濫用權利或規避義務的行為。法院引用誠信原則,確保了雙方交易的公平性,維護了廠商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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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訴訟中,另一爭議事項:「物價調整款」,雖然協議書中約定「物價調整款」,須於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支付,但法院認為此約定僅規範付款期限,而非付款條件。換言之,機關仍有支付「物價調整款」的義務,不應以此條款作為拒絕付款的藉口。
 
工程承攬契約中常見的趕工費用爭議,本集中我們提供了寶貴的參考案例。透過本案的分析,我們可以瞭解法院在處理此類爭議時的判斷標準,以及如何透過明確的契約條款,和有效的監造機制來預防和解決爭議。
 
如果你願意提供工程履約爭議相關案例,我們將選取適合的案例,在頻道中與大家一起討論分享。謝謝!
 
本集關鍵字:#趕工費用 #監造權限 #契約解釋 #展延工期 #誠信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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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實信用原則是什麼意思?跟信賴保護原則差在哪?
https://lawplayer.tw/blog/p/good-faith-principle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
https://www.pcc.gov.tw/pcc/content/index?type=C&eid=2712
 
工程會-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https://www.pcc.gov.tw/pcc/content/index?type=C&eid=2712
 
工程會 綱要規範及編碼文件下載
https://pcic.pcc.gov.tw/pwc-web/service/tec0304
 
工程會 00700 一般條款
於工程會「綱要規範及編碼文件下載」網站,搜尋「一般條款」
 
司法院 裁判書查詢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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