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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哲民老師】

撒母耳記上2章12-14節

(台)以利許個子是匪類,呣識耶和華。祭司佇百姓的例就是:見若人獻祭,啲煮肉的時,祭司的奴僕就來,手攑三爪(saⁿ-jiáu)的叉(chhe),用叉插入鉢(poah),抑是鼎( tiáⁿ),抑是鐵銚(thih-tiō),抑是鍋(e),見若所叉出來的肉,祭司攏提做家己的。以佇示羅親像按呢款待見若來遐的以色列人。

(華)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