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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已經快接近五點了,商家仗著銀行關門,說當地沒黑市可換美金 ,要1:40兌換,所以我們只好請他們派一個人和我們過去泰國換美金。好讓他先帶回2,460元的訂金,當然火油燈和藥品也都轉到泰國購買了。如此一來就沒有時間壓力了,心想就輕鬆的通關回家,緬甸的海關看到觀光客的我們,就一直比著要我們往前到泰國邊界,可是我們身上什麼文件都沒有。前天泰國海關要我們影印護照兩張,扣押護照,每人交100元泰銖通關;緬甸海關收走兩張影印本,給一張看不太懂的紙,上面寫著3PS。當時我就感到不太妙,因為五分鐘的時間內,我們變成完全沒有身份證明的觀光客,身上沒有國籍、姓名及各種資料,如果真發生意外,也沒有任何人知道你是誰,除非重新返回海關查證。

沒文件的下場當然是被第一道海關人員擋下來,經過溝通後(緬甸老闆的弟弟和海關都很熟,不然外國人和泰、緬人是走不同的通道),林醫師和他返回緬甸海關取回文件;我和春英姐溝通這是不同於歐美文明國家,不能用過去旅遊的經驗去和移民局或海關人員辯駁,最後每人被罰200元。因為文件上規定下午5點前要返回泰國,我們直說對不起,因為太好玩了,不清楚規定。但3個人身上總共湊一湊也只有560元泰銖,最後麻煩老闆先借40元,待會兒換美金後再補還,我們沒有,也不敢問600元有沒有收據或誰拿走了呢?他也沒有問我們為何規定5點鐘回來,範圍僅限6公里內,你們居然跑了3天,跑到那裡去?作了什麼?(到拉莫約80-100公里)。

上帝保守,平安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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