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的課稅標準是根據不同的縣市而有所差異,但一般來說,只要房屋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就會被認定為豪宅,並要繳納較高的房屋稅:
房屋為鋼筋混凝土以上構造等級,用途為住宅。
每戶面積80坪(不含車位)以上或每坪單價100萬元(不含車位價)以上。
經按戶認定房地總價達到一定的門檻,例如台北市為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為6,000萬以上,其他縣市為4,000萬以上。
豪宅稅的計算方式也分為兩種:
在2001年6月30日前建成的豪宅,以提高路段率來提高房屋課稅現值,路段率越高,房屋稅越高。
在2001年7月1日後建成的豪宅,以固定比例加價(+120%)來提高房屋課稅現值,即房屋稅約為一般房屋的2.2倍。
豪宅稅和房屋稅的不同之處主要有以下幾點:
豪宅稅是一種特殊的房屋稅,只針對高級住宅課徵,而房屋稅是一種普遍的房屋稅,針對所有房屋課徵。
豪宅稅的稅率是房屋稅的2.2倍,而房屋稅的稅率則依據不同的房屋類別而有所差異,一般住宅的稅率為1.2%。
豪宅稅的課稅基準是房屋的現值,而房屋稅的課稅基準是房屋的標準值。房屋的現值是根據房屋的實際價格或市場價格來評估的,而房屋的標準值是根據房屋的面積、構造、用途、路段等因素來評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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