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雲端儲存服務的法律風險與責任
[ 時事案例 ]
新北市的型男廚師在iCloud雲端儲存的珍貴資料竟在一夕間消失不見,Apple公司提出「霸王條款」主張免責拒賠,有理嗎?
[解析與建言]
Apple公司提供iCloud雲端儲存服務給消費者,提供預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並制定免責的霸王條款,該定型化契約條款的內容,依台灣的消保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是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該條款就是無效的。
不過,縱使我國的消保法相當地保護消費者,但為德不卒的是,目前行政院消保處並未就雲端儲存服務訂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以按照現行規定,不僅無法對Apple公司處以行政裁罰,且也還不能透過諸如「雲端儲存服務提供者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法制化方式,更具體保障雲端服務使用者或維護消費者權益。
須提醒的是,每一個雲端服務使用者的重要資料,千萬不要只存在一個雲端上,畢竟科技沒有絕對的保障,建議可多儲存或備援在電腦、行動硬碟或其它公司即雲端服務提供者,以達多重保險或分散資料遺失的風險。
參考文章 [雲端儲存服務的法律風險與責任]:
https://vocus.cc/cyberlaw/5ff47ad3fd89780001847557
二、數位遺產
其實各種社群網站或APP的所有隱私權聲明、政策或條款,與數位財產最直接相關的一條是:用戶(即網路帳戶使用人)僅對帳號擁有使用權,帳號所有權仍歸社群平台公司所有。
「數位遺產」首當其衝的爭議問題就是:帳號裡面的財產或電磁紀錄等內容,法律上的評價或定性為何?當用戶死亡後,誰應該或可以如何處置儲存在帳號裡的「數位遺產」始為妥當?也就是:如何在虛擬的數位空間中,維護帳戶所有人的隱私與資訊保護,並兼顧數位遺產的保障。
就此,不僅網路服務提供者須有「數位遺產」造成各種社會或法律問題的因應之道,政府也應該要有相關的立法規範。
參考文章 [數位遺產的現在與未來]:
https://leochen1025.wixsite.com/cjy-attorney-at-law/post/%E3%80%90-%E6%95%B8%E4%BD%8D%E9%81%BA%E7%94%A2%E7%9A%84%E7%8F%BE%E5%9C%A8%E8%88%87%E6%9C%AA%E4%BE%86-%E3%80%91
下集(S2E24)預告:聊聊「文森佐律師」、「造雨人」與「魔鬼代言人」!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